贷款额度调整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以提高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根据新政策,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双方缴存的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90万元。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和缴存年限相关联。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贷款额度A=住房公积金申请日余额×6(申请日余额,含预提住房公积金交付该房首期房款金额)
贷款额度B=各缴存年限的贷款额度(见下表)
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贷款额度A与贷款额度B两者中的最大值,但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按单方缴存计算的贷款额度相加,但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90万元。
异地贷款政策调整
根据新政策,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湛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在湛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和贷款额度与湛江缴存职工标准一致。
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未作调整的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以上调整自2024年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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