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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11362公顷!湛江“一湾两岸”城市设计开始招标!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1-09-28 16:47:48

日前,国家财政部公布《湛江“一湾两岸”城市规划》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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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纪要[2020]26号关于“高起点做好湛江湾规划”的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的新要求,将新的发展理念贯穿于规划设计、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全过程,从更广的范围研究城市景观发展模式,开展湛江“一湾两岸”城市设计工作。本次工作将着重提升城市滨水岸线空间,打造独具特色的生态湾区,塑造湾区一流省域副中心城市形象。

二、规划范围

湛江市区东北部,沿湛江北部湾、湛江中心湾、南部湾至前海湾岸线内陆延伸一公里,规划总面积11362公顷。其中:

总体城市设计研究范围1027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4567公顷,已编规划3769公顷,未编规划798公顷);

核心区城市设计范围109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97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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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划主要内容

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为开展总体战略发展研究、总体城市设计、核心区城市设计工作。

1、总体战略发展研究

梳理地区现状特征,从用地情况、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生态资源、历史文化、绿地景观、岸线利用、市政设施等多个方面,剖析当前地区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机遇和存在的问题。

立足地区现状与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先进滨水地区开发建设经验,梳理地区现状特征,结合项目区位、生态、滨水景观在“一湾两岸”的唯yi性,提出城市设计的总体目标愿景,以及生态保护、产业发展、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分目标,谋划发展定位;从生态、文化、公服、交通、安全等多方面提出设计的基本理念与规划策略。

2、总体城市设计

总体城市设计的重点是明确湛江“一湾两岸”地区的空间发展架构,塑造一流副中心形象与独具特色的生态湾区。需充分考虑地区整体空间形态的塑造、滨水岸线的综合利用、高效便捷交通的打造等规划内容,达到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深度。

(1)总体用地布局。基于地区的规划定位和主要功能,统筹城市、岸线等空间组织,优化临海用地功能,挖掘用地潜力,并以提高高端人才服务水平为重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等主要公共服务设施,提出合理的用地方案。

(2)整体空间形态设计。分析现状建设条件,提炼城市空间景观要素,重点考虑滨海、河涌水系、通海廊道等要素,合理规划地区空间形态。明确各区域之间的对景、借景等空间关系,构建完整的空间景观格局,塑造具有国际形象与活力的湾区空间形态。

(3)综合交通规划。强化对外交通联系,建设互联互通的区域交通系统,打造多元智能的交通体系,优化地区交通组织方式,合理安排通用多种交通方式;倡导绿色交通,构建连续舒适的慢行交通系统。

(4)城市绿地系统。合理布局生态公园、主题公园、社区公园等,搭建城市公园体系,通过公园绿地、防护绿地、街头绿地以及绿道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布局。

(5)生态与岸线保护。充分考虑滨海生态空间结合地块自然条件,确定海洋生态保护区、景观廊道等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措施。

3、核心区城市设计

核心区城市设计应根据地区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深化内部组团结构,对空间形态、综合交通、绿地景观、滨水与通海廊道空间、重要节点等进行规划设计,达到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深度。

(1)用地布局与开发强度。在总体城市设计指导下,研究地区的平面特征和竖向形态,深化核心区的空间结构和各类用地布局,并确定地块开发强度。

(2)综合交通。提高核心区对外交通的疏解能力,构建快捷高效交通网络,合理安排通用交通组织方式、静态交通(含地下车库)的布局方案,规划高标准慢行系统,构建绿色、精细化的综合交通系统。

(3)公共空间与景观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特色定位,确定地区内主要空间轴线、景观节点、特色区域,构建完整的空间景观格局。合理规划游憩广场、滨水岸线、公园绿地等人文活动空间,对地区开敞空间的可视形态、场所氛围、标识系统、环境设施、植物配置、无障碍设计等提出景观建设要求。

(4)核心区建筑风貌指引。对核心区提出整体城市及建筑风貌的控制要求,选定重点地段、重要节点和标志性建筑,提出建筑群体空间、重要节点、标志性建筑的设计意向,对建筑群体的组合形态、整体造型以及建筑的体量、高度等提出设计要求。根据地区(地段)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特征,提出基本色与环境色的组合控制要求,提出建筑的形制、面宽、风格、外部材质、屋顶形式等设计指引。

(5)市政规划与智慧城市规划。构筑智慧、绿色的市政设施体系,进行海绵城市布点等规划,合理规划主要市政设施的规模和布局。

(6)地下空间指引。明确地下总体空间规模及开发范围,提出对功能布局、分层布局、地下通道等内容的引导性内容。

四、完工交付时间(120 天)

(1)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中标人应完成《湛江“一湾两岸”城市设计》编制项目的现状调查阶段,走访部门、收集资料及相关规划内容、现场踏勘,了解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形成现状分析成果。

(2)签订合同后 60 日内,中标人应完成《湛江“一湾两岸”城市设计》的初步方案,组织审查部门提出初审意见,中标人修改完善初步方案。

(3)签订合同后 90 日内,中标人应完成《湛江“一湾两岸”城市设计》编制项目的深化方案,组织专家评审方案,根据评审意见完善城市设计方案。

(4)签订合同后 120 日内,中标人应完成城市设计方案的修改完善工作,上报市规委会审议,根据市规委会意见完善规划方案,形成规划成果。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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