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自2025年3月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1850元。
缴存基数未达到最低下限的单位需尽快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根据通知,缴存基数未达到最低下限的单位需要尽快到市中心、各办事处服务大厅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以符合新的要求。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了最低缴存基数的调整时间和标准。这一调整旨在保障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确保缴存基数能够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匹配。
调整后的影响
调整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将提高,这将增加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为购房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湛江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为了保障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确保缴存基数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匹配。单位需尽快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以符合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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